湖南印发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校园食堂、配餐单位等重点场所顶格管控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发布时间:2026-08-23 12:13:11

湖南日报8月20日讯(文/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)近日,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并印发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,构建科学量化、动态可调、全覆盖的食品监管体系,通过信用赋能、分级分类、差异化监管,精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,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精细化水平。

本次修订后的《办法》共5章30条,配套9个专项附件,覆盖餐饮服务提供者等七大类食品经营主体,全面衔接国家总局新规及我省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制度,确保监管标准统一、制度闭环。新规创新采用100分制量化评级,划分A、B、C、D四级风险等级,其中静态风险占40分、动态风险占60分,特别在动态风险中首次纳入10分通用信用分值,打通政企信用数据,实现风险监管与信用监管深度融合。

新规突出“四个最严”导向,实行重点主体直接顶格管控。对大型食品销售、大型餐饮连锁总部、中央厨房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、校园及托幼食堂、校园周边百米内食品经营者,无需打分直接划定为最高D级风险;中小型连锁总部风险等级不低于C级,聚焦高风险点位压实最严监管举措。

同时建立奖惩分明的动态调整机制,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、发生违规事故的主体上调风险等级,对长期合规守信、获质量认证等主体予以降级激励。监管部门按年度评定风险等级,实行差异化检查频次,提升监管效能。

此外,新规还明确部分小微业态(取得食品小经营许可的经营者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、食品摊贩等)参照执行,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死角、全覆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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